鞏義市仁源水處理材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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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卵石濾料廠家痛斥熱鍍鋅作坊頂風作案,傾倒超標195.7倍廢水
鵝卵石濾料生產廠家痛斥熱鍍鋅作坊頂風作案,傾倒超標195.7倍廢水!詳詢撥打:15838253283(微信同號)。隨著環保督查回頭看的進行,行政部門及生產企業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地方環保督察要求,扎實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抓好“散亂污”整治工作,加快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散亂污”企業因分布散、工藝差、污染重、隱蔽深等特點,主要分布在城鄉接合部、行政區域邊界等環境復雜區域和農村地區等監管薄弱區,環境影響很大。以違規熱鍍作坊為例,由于合法合規處理生產廢水并持續達標排放,需支出較高成本,為爭取更大利潤空間,一些熱鍍作坊不建設環境保護設施、不采取相關污染治理措施,在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排放生產廢水,嚴重污染環境,對周圍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危害。
以下是一起“散亂污”熱鍍鋅作坊死灰復燃
頂風作案的典型案件
案情簡介
如皋人曹某、謝某某曾因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未經環保竣工驗收擅自從事熱鍍鋅加工項目生產被如皋市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熱鍍鋅項目生產,罰款人民幣四萬元。拒不執行后,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強制執行停產。
2017年12月19日,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曹某在如皋市城北街道家中經營的熱鍍鋅作坊擅自恢復生產,對生產過程中第二道冷卻工序所產生的廢水未經污染防治設施進行處理,將廢水通過地下管道排放至窖井,繼而通過地下管道排放至西側河道內。如皋市環境保護局監察人員當即會同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
經調查,該熱鍍鋅作坊第二道冷卻工序廢水中總鋅濃度為2.18mg/L,超標0.45倍;窖井中積存的廢水中總鋅濃度為295mg/L,超標195.7倍。該作坊在熱鍍鋅加工生產過程中,將產生的廢酸、酸渣趁下雨直接傾倒至西側河道。經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公司鑒定:該熱鍍鋅作坊所排放冷卻水系有毒物質,且將超標冷卻水通過地下管道排放至河道內的行為屬于暗管排放有毒物質;直接傾倒酸洗廢液的行為屬于直接傾倒危險廢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款和第一條第五款的規定,曹某、謝某某已涉嫌嚴重污染環境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如皋市環境保護局遂將案件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偵查處理。
法院審理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以皋檢環訴(2018)1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謝某某犯污染環境罪,于2018年7月9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曹某、謝某某的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曹某、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判決結果
據此,如皋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對該案進行判決:
被告人曹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
被告人謝某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
被告人曹某、謝某某共同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六十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典型意義
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曹某、謝某某為貪圖一己私利,不惜損害公民的環境權益,非法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
“沒有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對于嚴重危害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如果不采取嚴厲的打擊手段,就難以體現對于全社會公眾的菩薩心腸,難以體現對于子孫后代的菩薩心腸。
曹某污染環境被繩之以法刑事案,體現了如皋市對環境污染犯罪堅持嚴懲重罰的高壓態勢,積極回應了群眾對美好環境的期盼。如皋市環境保護局將進一步加強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力度,并通過監管體制和方式的創新,切實把執法關口前移,將風險管控前置,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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